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泵头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泵头生产加工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投涵江区城北工业园地块一7号厂房
联系人:林先生 ******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2025年2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