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委托编制《非金属废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如下环评信息内容: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非金属废料回收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碗窑村里窑68号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总 投 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6)工程规模:利用厂房面积100平方米,拟将废塑料边角料和塑料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经造粒机造粒后回用于生产,购置PC造粒机一台,年产塑料颗粒600吨,可为公司节约原材料成本300万元。主要建筑物面积:1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产塑料颗粒600吨,可为公司节约原材料成本300万元。
******有限公司非金属废料回收利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用地符合规划,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建设单位简介******有限公司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建设及使用过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的建议。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意见与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有限公司202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