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南平中梁名门鎏金华庭第三方维修及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9 15:00:00 招标主体: 南平中梁名门鎏金华庭第三方维修及零星工程
招标联系人: 张清娟 招标联系人方式: ****** 招标联系邮箱: ******
招标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中航紫金广场B栋17楼1705室
招标范围: 南平中梁名门鎏金华庭项目第三方维修及零星工程,具体按招标人发出的维修施工通知函所描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维修或整改、装饰装修工程维修或整改、水电安装工程维修或整改以及室外景观工程维修或整改等,包括各类零星工程委托等。
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2、近三年财务报表;3、近三年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说明:******银行投标保函形式。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及清单为准。
项目简介: 1、招标项:南平中梁名门鎏金华庭项目第三方维修及零星工程。2、项目位置: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童游大街南侧439号中梁名门鎏金华庭项目。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6676.20㎡,地上建筑面积75199.03㎡,地下建筑面积21477.17㎡。4、主要建筑形式:小高层住宅及配套用房等。
付款条件: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2、进度款:本工程维修产值累计达5万元或3个月内无新增工程则乙方可申请进度款一次,乙方报送资料包括第三方维修通知函、工程维修方案审批表、现场收方单及第三方维修造价确认单等完整一套进度款资料,经甲方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产值的90%作为进度款。3、结算款:待整份合同全部工程完工,且双方******银行开具的结算金额3%的见索即付质保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3%的质保金,质保函有效期为2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待质保期届满且乙方无相应责任款时,甲方退还其保函。若乙方无法提供等额的质保函,则以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及起算时间同上,待2年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付款的相关资料,甲方扣除相关应扣款项(如有)后,将剩余款项(如有)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在施工范围内保修期5年内的防渗漏水责任属于乙方,继续履行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