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等相关文件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排查企业内所有可能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将其识别为重点监测单元并对其进行分类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照不同单元类别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并编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检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有限公司(下称“华盛环保公司”)已被列入《2024年度莆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开展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采样和******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度)》。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华盛环保现拥有一条1套处理规模为100t/d的危险废物焚烧装置及配套设施,用于处理莆田市产生的危险废物,厂区内同时建设有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机房、维修间等辅助设施。
二、监测内容
******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三、监测结果
本次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2个地下水监测井。
土壤共检测19项指标,各点位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或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中无对应限值的测试项目均低于或远低于其他省市的土壤污染管控标准中的限值。
地下水共检测19项指标,各点位的检测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