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所对“******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良辅路16号太仓园区职工食堂服务项目”进行内部招标,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良辅路16号太仓园区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太仓园区职工食堂位于良辅******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在节假日进行加班;特色档口,一周至少一次提供特色菜,包括但不限于炒面、炒饭等;客饭按需供应。服务内容还包括食堂烹饪区和就餐区的保洁工作。工作日早餐供餐量约100人,中餐供餐量约 250人,晚餐供餐量约100人。园区设备设施齐全,水、电、电磁炉等配套设施到位。
3、服务地点:******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太仓园区内。
4、服务时间:本项目招标,只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有效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银行履约保函。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4)企业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投标需提供资料
1、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1、附件2)正本1份,副本4份,均需加盖公章。以上文件要求密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独再携带一份)。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5日 10: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和硕路585号。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及拟派团队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评标时间、地点
1、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2、评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和硕路585号
3、评标方式:PPT汇报(汇报内容参考附件2),时长约10分钟,专家问询5分钟。
六、联系方式
******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和硕路585号
邮编:201899
联系人:李伊伊
联系电话:0512-******。
******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