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关于技术设备、基建工程和服务采购的有关规定,SMG商业创新中心计划实施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商业创新中心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商业创新中心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为“上海国际光影节”、“2025 SMG商业创新发布会”项目宣传推广;青盈计划孵化项目“千年之约入画屏”AI技术视频继续优化制作;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人文交流平台文化公益演出录播、短视频拍摄制作等项目对外采购视频创意拍摄制作技术服务。
项目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商业创新中心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设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及售后服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需提供投标联系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要求
1.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请先按公告页面下方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节点和相关要求提供有关投标文件。
2. 请投标申请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所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及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助于投标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3. 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单位法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投标委托书,及投标单位法人、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签署投标廉政承诺函。
4.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拍摄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传播。需提供承诺函(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5. 供应商需具备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并对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6. 投标前,投标人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 请根据招标文件中附件四的报价单格式提交相关报价及服务方案(自拟)。
7.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1点;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5点,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资料,过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
8. 招标文件中的星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属无效投标。
9、对于投标内容不符合SMG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履约能力、产品报价等),SMG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发布在SMG官网“******”上,未授权其他网站或报刊杂志进行转载,招标文件也不进行网上电子发售。
11、SMG对本次招标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递送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16楼商业创新中心
投标文件递送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电视台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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