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zc******8)
2、项目名称:弱电智能化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快速磋商;
4、预算金额:55.2673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同预算。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6、采购需求:弱电智能化设备一批;
******学院一楼培训室、四楼会议室、七楼会议室;
8、交付(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表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表格式);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3、获取方式: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注:磋商时携带资料: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2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包装外观有任何破损的;4出席磋商会授权代表未携带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
五、其他事项
******大学采购与招标网站(******/)。
******大学相关规定实施的“快速磋商”采购方式。
******大学为部属高校,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大学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方式:021-******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人:戴小军、付荣、朱逸元、单杰
联系方式:021-*******8009/8004;021-*******8006/8003
邮箱:daixiaojun@shzfcg.cn、******
******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zc******8)
2、项目名称:弱电智能化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快速磋商;
4、预算金额:55.2673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同预算。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6、采购需求:弱电智能化设备一批;
******学院一楼培训室、四楼会议室、七楼会议室;
8、交付(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表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表格式);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3、获取方式: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注:磋商时携带资料: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2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包装外观有任何破损的;4出席磋商会授权代表未携带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
五、其他事项
******大学采购与招标网站(******/)。
******大学相关规定实施的“快速磋商”采购方式。
******大学为部属高校,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大学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方式:021-******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人:戴小军、付荣、朱逸元、单杰
联系方式:021-*******8009/8004;021-*******8006/8003
邮箱:daixiaojun@shzfc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