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因以下原因发布第二次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 ******大学快速交易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W******01(******38) 2******学院“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2025年学习平台功能开发及相关辅助服务采购 3、采购需求: 采购对象名称 | ******学院“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2025年学习平台功能开发及相关辅助服务 | 数量 | 1项 | 项目简要描述 | 开发学习平台,重点在于首页改版,外部引流,增加学员报名、保证学习体验。更大程度地满足教育统计工作者和管理者的培训需求和管理要求。 |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 | 58万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58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一年 |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 否 |
二、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响应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单位负责人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供应商应未曾为采购人在本采购合同项下拟采购的对象提供设计、编制采购需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为:2024年11月18日。 2、凡愿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17:00******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为:******)在线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潜在供应商可进入电子采购平台后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版块中选择项目进入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电子采购文件售价零元。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采购文件获取阶段无资格审核流程,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有的也将直接通过。 注:供应商应授权一名联系人处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的联系工作,并对应上传供应商联系人授权(格式自拟)。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0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唱价和响应平台: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按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步骤对其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后递交(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2、唱价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唱价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六、其他须知: 1、本项目采取快速交易的采购方式进行,属于未列入中央预算单位现行集中采购目录且采购预算也未达到中央预算单位现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可以自主采购的项目。 2******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网址为:******)操作,进入平台后,供应商可在系统通知栏目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08-5975转2。 3、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参加响应,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等串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并依法各自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七、联系方式: ******大学 地址:中国上海邯郸路220号 邮编:20043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6-21-****** ******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200040 联系人:王晓、冯璐燕 电话:86-21-******、******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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