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大学两校区食堂燃气设备加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项目。
2.项目背景: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文件要求、贯彻上海市安委会《上海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沪安委会【2023】9号)文件精神,消除使用不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的风险隐患,对两校区食堂内未加装熄火保护装制度燃气设备加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
3.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不超过15万元。
5.项目负责人:杜老师,******。
二、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其他资质要求:
1)报名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名;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报名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报名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报名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报名供应商须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
7)报名供应商须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报名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报名,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大学两校区,供应商需根据各食堂厨房设备对应位置进行加装,安装调试到位。
2.报名供应商应承诺采购方确定的设备安装开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逾期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其中,设备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不达标的,应及时更换整改。
3.设备采购款于安装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4.质保及售后要求:加装的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免费保修半年(从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间,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保修期外与保修期内维修方式、响应时间等完全一致,并需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保修期外维修费用按照成本价格收取。
四、现场踏勘
1.时间:2024年4月8日,具体时间点以各食堂联系人提供的时间为准。
2.各食堂联系人:
五、报名材料提交
1.接收时间:2024年4月11日下午3点前。
2.接收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励勤楼213室,许老师,******。
3.提交方式:报名文件要求密封、盖章,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
4.报名材料要求:材料需一式两份,每页盖章。材料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报价单及服务承诺等。
******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4年4月2日
附件:两校区需加装燃气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设备清单.xlsx
******大学两校区食堂燃气设备加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项目。
2.项目背景: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文件要求、贯彻上海市安委会《上海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沪安委会【2023】9号)文件精神,消除使用不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的风险隐患,对两校区食堂内未加装熄火保护装制度燃气设备加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
3.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不超过15万元。
5.项目负责人:杜老师,******。
二、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其他资质要求:
1)报名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名;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报名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报名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报名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报名供应商须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
7)报名供应商须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报名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报名,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大学两校区,供应商需根据各食堂厨房设备对应位置进行加装,安装调试到位。
2.报名供应商应承诺采购方确定的设备安装开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逾期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其中,设备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不达标的,应及时更换整改。
3.设备采购款于安装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4.质保及售后要求:加装的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免费保修半年(从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间,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保修期外与保修期内维修方式、响应时间等完全一致,并需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保修期外维修费用按照成本价格收取。
四、现场踏勘
1.时间:2024年4月8日,具体时间点以各食堂联系人提供的时间为准。
2.各食堂联系人:
食 堂 | 联系人 | 电话 |
长宁校区河西食堂 | 施伟 | ****** |
长宁校区华谊楼 | 吴经理 | ****** |
松江校区二食堂 | 张红 | ****** |
松江校区三食堂一楼 | 张杰 | ****** |
松江校区明德楼 | 李玲 | ****** |
五、报名材料提交
1.接收时间:2024年4月11日下午3点前。
2.接收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励勤楼213室,许老师,******。
3.提交方式:报名文件要求密封、盖章,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
4.报名材料要求:材料需一式两份,每页盖章。材料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报价单及服务承诺等。
******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4年4月2日
附件:两校区需加装燃气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设备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