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5 10:59:46 ,在泉州市审批服务网上中介超市为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应急分中心 寻求【工程招标代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应急分中心普通公路示范通道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相关项目
- 事项名称 工程招标代理
- 主管部门 ******建设局
- 项目单位名称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应急分中心
- 选取方式 随机选取
- 发布方式 普通
- 报价方式 费率报价
- 最低费率(%) 50
- 最高费率(%) 50
- 工期要求 15日
-
联系人
杨先生
- 联系方式 ******
- 项目要求 1、本次选取代理机构作为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应急分中心普通公路示范通道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2024年度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相关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作为分中心2025年度养护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金内各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全部招标招投标相关工作均由本次产生的代理机构负责。参与项目应有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经验,具备相应专业素养,熟悉相关技术知识和规范 2、代理机构受我中心委托后,从事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采购活动前期咨询、协助质疑答复、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等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活动。在进行代理活动中能遵照各项法律法规、我分中心要求和上级部门各项规定完成代理所需全部事项,能依据我分中心要求做好招投标资料整理。 3、选择方式:本次选取采用随机选取。 4、费用计算方式:《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工程采购费为计价基础,根据计算出的代理费用(含最低价)×50%,并依据我中心规范并每次公开招投标最高不超过20000元,每次非公开招投标最高不超过6000元(含多个项目的招标工作,按次进行结算)。 6、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对招标文件评审、论证、答疑或征求各类意见的费用;专家评审费、专家来回交通费、住宿费、开标场地费、招标文件编制费等一切招标代理相关费用,并由中标(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7、业主单位保留因资金到位情况、养护计划调整等原因合并打包招标或无偿取消项目的权利,项目增减、合并招投标、项目流标等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在投标费率中考虑; 8、为方便招投标工作进行,在无法律法规指定开标地点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应将业务交流、开标场所设于泉州市市区(丰泽区、鲤城区)。 9、招投标代理机构无法完成上述工作要求或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我中心有权取消其全部代理资格并重新选取代理机构。
- 选取理由 本次选取代理机构作为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应急分中心普通公路示范通道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2024年度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相关项目招标采购代理,资金内各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全部招标招投标相关工作均由本次产生的代理机构负责。参与项目应有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经验,具备相应专业素养,熟悉了解相关技术知识和规范。
-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1-15
-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1-17
- 是否限定区域 是
- 中介注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