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X******
二、合同名称:逸先关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10月11月
三、项目编号:************715
四、项目名称:******公安局(主管)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公安局(主管)
地址:无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光明(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67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综合类-宝山-1
数量: 1.00
单价(元): 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材料进销差率
数量: 1.00
单价(元): 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维修工时单价
数量: 3104.00
单价(元): 2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材料进销差率
数量: 28331.00
单价(元): 1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36091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