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核酸检测仪及配套试剂
二、项目编号:0613-******2908/2021-jh1902-w3167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单纯科教产品除外,所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2.若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生产产品登记表。若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七)报价企业为生产企业的,应具备生产报价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1月28日至2023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6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疫情期间采用网上发售方式)
网上发出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线下发出方式。报价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第8会议室。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0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第8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医院官网(******)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龚老师
办公电话:021-******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盛晓敏、孙瑞强
办公电话:021-******、******
邮 箱:******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021-******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核酸检测仪及配套试剂
二、项目编号:0613-******2908/2021-jh1902-w316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全自动核酸检测仪 | /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进口设备60天内 | 医院指定地点 | |
2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 | / | / | 按实际需求量 | ******医院实际供货需求 |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单纯科教产品除外,所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2.若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生产产品登记表。若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七)报价企业为生产企业的,应具备生产报价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1月28日至2023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6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疫情期间采用网上发售方式)
网上发出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线下发出方式。报价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第8会议室。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0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第8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医院官网(******)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龚老师
办公电话:021-******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盛晓敏、孙瑞强
办公电话:021-******、******
邮 箱:******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