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由尼
******委员会以尼发改[ 2021 ]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陈金花,招标
************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新疆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尼勒克县马场、加哈乌拉斯台乡、喀拉苏乡、苏布台乡等。
2.项目规模:供水量4.5万立方米。新建水厂1座,新建清水池7座,减压池3座,输水干管165.17km,各类附属建筑物2259座;新建供水管理房1处;新建、改扩建管护站3处;标准化入户37147户;自动化控制及信息化管理系统一套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001001 |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行服务(EPC+O) |
1105 |
43000.0 |
施工:供水量4.5万立方米。新建水厂1座,新建清水池7座,减压池3座,输水干管165.17km,各类附属建筑物2259座;新建供水管理房1处;新建、改扩建管护站3处;标准化入户37147户;自动化控制及信息化管理系统一套等。
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全阶段、永久建筑物占地勘界、水厂、水源地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水文地质勘察、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设代服务)。
施工与采购:包括城乡一体化工程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办理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建******消防、给排水、弱电、智能化等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疆外为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开标程序:见面开标半流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8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尼勒克县 |
地 址 |
伊宁******办公室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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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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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迪丽拜尔 |
联 系 人: |
陈华玲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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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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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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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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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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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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